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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研工在线]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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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我校拟结合实际开展系列活动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安全教育

(一)主要内容

1.组织研究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规。

2.举办国际国内时势专题讲座。

3.组织研究生开展国家安全与公民责任专题讨论。

(二)主要形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结合常规工作召开全体研究生参加专题学习、讲座或讨论活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书记,或相关专家或研究生辅导员担任主讲,研究生以多种方式参与讨论。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培养单位,可以分年级或专业开展相关活动。

有条件的培养单位,也可以结合典型案例开展相关法规知识竞赛。

各导师要结合专业培养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活动,5月10日18:00之前上报专题活动总结到研究生工作部,要求有活动图片、文字和数字统计。

此后,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整个研究生教育工作全程。

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研究生工作规定格式的专报。

二、学生安全教育

(一)主要内容

1.组织研究生学习纪律安全相关法规,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根据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布置分校区每日轮流值班巡查研究生纪律安全情况,随机开展现场安全教育。

3.各研究生辅导员带领和组织研究生党员干部特别是纪律监察干部定期开展安全情况巡查,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要结合相关案例的分析组织研究生学习治安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日常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出行交通安全、社会交友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

(二)主要形式

集体学习、网上学习、专题宣讲、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

(二)时间安排

结合常规工作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本学期期末放假前一个工作日18:00以前上交工作总结到研究生工作部,要求有活动图片、文字和数字统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研究生工作规定格式的专报。

三、教育责任

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承担管理责任,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具体活动组织,导师是结合专业培养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在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并通过绩效考核等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4月22日


【编辑:研究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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