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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1:

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

高林远   周介铭   唐尚朴   祁晓玲   严余松  王万民

李树勇   谢名春   钟仕伦   李  培

主  任:

张  健

副主任:

董志强   涂绪谋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  英     王一丁   王  川   王学平   王晓焰  王泽兵 

王晓明  巴登尼玛  孔令翠   石  磊   牟方文  孙希红 

毕  剑   刘  敏   朱渌涛   李小平   李北东  李  权 

李晓宁   李  基   何  伟   张  松   张晓林  张  智 

杜柏杨   汪春阳   吴  畏   严树文   肖素光  庞元宁 

武生均   杨存建   罗怀良   周晓林   金黛莱  侯宝平 

饶显周   郭  英   唐青利   唐稷尧   袁  丁  袁耀林 

黄志伟   梁  斌   蒋  华   曾令秋   蒲志林  蔡光洁 

廖才祥

办公室:

张译丹   付  恒   黄  燕   霍小军   李晴华   苏  杰  

李  娟   张  立   吴良平   肖自为   叶  忠   王锡跃

 

附件2:

四川师范大学           学院2012-2013学年度

研究生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登记表

登记时间:年    月   日                      培养单位盖章确认:

第一作者

成果名称

成果出处或认定单位

备注

 

 

 

 

 

 

 

 

 

 

 

 

 

 

 

 

 

 

 

 

 

 

 

 

 

 

 

 

 

 

 

 

 

 

 

 

说明:

1.成果按公开发表的论著、发明、研究报告等分类登记,在最后一项的下栏合计成果数量,加盖学院公章。“备注”栏填成果或刊物级别。

2.本表可复制或添页。

 

 

 

 

 

 

 

 

附件3:

四川师范大学        学院2012-2013学年度

研究生集体科研成果统计表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统计人签名:

学院名称

 

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总数

 

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数

著名检索收录论文数

非英语专业文科生发表英语论文数量

核  心

期  刊

论文数

一  般

期  刊

论文数

科技

发明数量

其他

成果总数

权A

SCI

SSCI

权B

EI

CSSCI

ISTP

 

 

 

 

 

 

 

 

 

 

研究生科研成果数占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数%

 

 

 

 

 

 

 

 

 

 

培养单位对于上述统计的审核说明

 

 

 

 

 

 

 

                    培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单项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科研项目

(一)研究生承担纵向课题结题验收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

1.国家级重点(大)项目总分40分,国家级一般项目总分25分;

2.部省级重点(大)项目总分25分,部省级一般项目总分20分;

3.厅、市级项目总分10分,校级项目总分5分。

计算方法:

每个项目权重为1,按项目文件(交复印件)所列人数计算分值。

若项目承担人为2人,负责人占权重0.65,第一主研占权重0.35。

若项目承担人为3人,负责人占权重0.6,第一主研主研占权重0.3。第二主研占权重0.1。

若项目承担人在4人以上,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培养单位盖章证明的参研份量比例计算。

特别说明:

上述纵向课题如果是立项在研但还没有结题验收的,减半计算分数,结题验收评价为不合格的,不计算分数。

(二)横向课题结题验收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

纳入学校科研处管理的横向课题已经结题的,每项总评分按4分计算,研究生参与承担其中研究任务的,按课题负责人签字,培养单位盖章证明参研分量计算成果评分,但每项横向课题的研究生得分不得超过0.6分,每个研究生横向课题成果得分每年累计不超过2分。

(三)以四川师范大学为署名单位的调研报告等应用对策性成果,能提供下列采纳单位盖章的成果复印件、成果采纳证明或使用证明:

被中央、国务院采纳或领导批示的总分值36分。

被部省级部门或政府采纳或领导批示的总分值12分。

被厅(司局)市级部门或政府采纳的总分值4分。

被县级政府采纳的总分值2分。

本条成果合作参与的,2人合作按7:3计分,3人合作以7:2:1计分,第四作者起不计分。

二.学术著作

1.学术著作按出版社级别评分,国家级出版社(A类)出版的学术专著40分/部,古籍整理、理论译著、统编教材32分/部,教辅、编著、通俗读物、资料汇编、音乐等艺术类个人作品专辑20分/部;

2.国家级出版社(B类)出版的学术专著30分/部,古籍整理、理论译著、统编教材24分/部,教辅、编著、通俗读物、资料汇编、音乐等艺术类个人作品专辑15分/部;

3.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20分/部,古籍整理、理论译著、统编教材16分/部,教辅、编著、通俗读物、资料汇编、音乐等艺术类个人作品专辑10分/部;

4.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0分/部,古籍整理、理论译著、统编教材8分/部,教辅、编著、通俗读物、资料汇编、音乐等艺术类个人作品专辑5分/部;

5.出版个人艺术作品专辑:A类20分,B类15分,省级10分,其他5分。

说明:署名为第一的合著按上述分值的60%计算,署名为第二的合著按上述分值的30%计算,署名第三及以后共占10%,再按课题负责人签字,培养单位盖章证明的参研分量计算成果评分。

三.学术论文及专利

1.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和作者均属四川师范大学的按刊物属性评分:

《Science》、《Nature》150分/篇

SCI、SSCI检索一区100分/篇

SCI、SSCI检索二区、《中国社会科学》60分/篇

SCI、SSCI检索三区、中文权威A1类核心期刊36分/篇

SCI其他、SSCI其他A&HCI、中文权威A2类核心期刊24分/篇

中文权威B类核心期刊,EI Compendex、MEDLINE收录12分/篇

CSSCI、CSCD、ISTP、EI page one收录的论文8分/篇

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北大版)6分/篇

CSSCI扩展、CSCD扩展、中文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出版论文集和学术期刊增刊4分/篇、非学术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分/篇,非学术报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其他文章1分/篇。

音乐(作曲占60%,作词占40%)、美术(艺术)作品发表,按作品期刊分类计,在论文期刊发表作品按论文分值一半计分。

在各级出版社出版个人美术(艺术)作品集,按出版社国家A类20分、国家B类15分,省级10分、其他5分。

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发表纯外语学术论文的,每篇加6分。

凡论文成果,2人合著按7:3计分, 3人合著按7:2:1计分,第4名及以后不计分,但在并列取舍时可作参考。

2.论文转载

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篇目收录的每篇加2分,论点摘编的每篇加6分,转载达3000字及以上在原论文期刊得分基础上每篇加12分并且合计分值不足36分的按36分计。

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编的每篇加2分,转载达3000字及以上的每篇加6分。

3.专利技术与产品类成果

涉外专利申请受理10分/项,授权50分/项,转让30分/项

发明专利申请受理10分/项,授权20分/项,转让15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2分/项,授权2分/项,转让3分/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2分/项,授权4分/项,转让3分/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2分/项,授权2分/项,转让2分/项

2人合作按7:3计分,3人合作按7:2:1计分,4人合作按6:2:1:1计分。

4.主持制定产品国家标准30分/项,主持制定产品行业标准15分/项;参与制定标准以字数适当计算。

四.获奖成果

1.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等级奖一等300分,二等200分,三等120分,四等100分。

2.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奖、科技进奖、发明奖、文艺类的全国性奖(按《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规定奖项)一等100分,二等60分,三等40分。

3. 其他部级奖、四川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80分,二等50分,三等30分。

4.文艺类全省性奖(按《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规定)一等40分,二等30分,三等20分。

5.成都市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成果奖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2分;

6.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15分,二等12分,三等8分;

全国性一级学科学会(协会)、省一级学科学会(协会)成果奖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说明:

(1)优秀奖为三等奖的50%;

(2)不分等级的奖励,视为同级类二等奖;

(3)集体获奖成果按下列权数计算:2人合作按7:3计分,3人合作按6:3:1计分,4人合作按6:2.5:1:0.5计分,5人合作6:2:1:0.75:0.25按计分。

五.体育类、艺术类、文学作品类成果

1.体育类

(1)国际锦标赛、全运会第一名100分,第二名60分,第三名40分,第四至八名20分;

(2)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一名60分,第二名40分,第三名30分,第四至八名15分;

(3)全国锦标赛、全国性其他综合比赛第一名40分,第二名30分,第三名20分,第四至八名10分;

(4)参加全省体育运动会获得第一名32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16分,第四至八名8分;

(4)参加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第一名16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6分,第四至八名4分。

(5)参加省级其他体育比赛,第一名12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2分。

2.音乐、舞蹈、影视、编导、服装、数字媒体等专业成果 

(1)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国音乐家协会等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以批文为准)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参与比赛6分;

(2)参加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广电局、教育厅等主管部门主办的专业比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参与比赛2分;

(3)作品参加国家、省办媒体演播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

(4)在国家、省、市(校)剧院举办个人作品音乐会的,国家剧院30分,省剧院20分,市剧院6分,市(校)级剧院2分;

(5)在主流音乐会、表演会、影视剧中担任导演、编剧,国家级12分,省级6分,市级2分;

(6)在音乐会、表演会、影视剧中担任策划、演出、摄影、灯光、编舞、美工、化妆等,国家级6分,省级3分,市级1分;

说明:

(1)在合法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视同学术成果计分。

(2)同一作品播出、演出或出版发表,就高计算一次。

3.美术类、设计类成果

(1)五年一次全国美术作品展一等奖10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参展30分;

(2)参加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等主办的展览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参展6分;

(3)参加省管部委厅局、省文联、省美协等主办的展览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参展2分;

(4)在公立美术馆(博物馆)举办个人艺术作品展,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市级6分,校级2分;

(5)个人艺术作品被公立美术馆(博物馆)收藏,国家级54分,省级24分;

说明:

(1)在合法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视同学术成果计分。

(2)同一作品发表、展出或收藏,就高计算一次。

4.文学作品类

(1)在中央或国务院主管部委、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等主办的全国性文学作品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为三等奖的50%;

(2)在《人民文学》刊物上发表一篇8分,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一篇2分。

六.参考因素

在正规刊物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或曾从事工作相关的非学术文章、编写或参与编写并正式出版的非学术性著述原则上不计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以列为参考因素。

七.相关说明

1.所有参评成果,都必须是以我校为依托单位或署名单位的成果。

2.除有明确规定以外,以上评分限参评者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将非第一作者成果列为参考条件。

3.各参评同学对所提交成果有举证义务。对抄袭、虚报、谎报成果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5:

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集体奖评分细则

一.宣传发动情况

1.及时召开全体研究生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部署工作,10分。

2.通过网络和展板等宣传年会,公布成果统计和评比信息,10分。

3.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年会相关宣传稿,校级每篇5分,省(含成都市)级每篇10分,国家级每篇30分。

二.研究生参与广度

1.各年级脱产在读研究生总数与参加年会学术活动人数之比超过2/3的加20分;超过1/3的加10分,参加校级论坛研究生数低于本单位研究生在读总数1/2的减10分,低于1/3的减20分。

2.举办学术分论坛场数与硕士及博士点数量之比不低于1的加10分。

三.科研成果比例

1.二年级、三年级脱产在读研究生提交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数超过同级同类研究生总数2/3的加20分;超过1/3的加10分。

2.二年级、三年级脱产在读研究生已发表或已评定科研成果数量超过同级同类研究生总数2/3的加20分;超过1/3的加10分。

四.组织工作误差度

    1.各项宣传发动与组织参与工作没有明显失误,加5分。

2.统计相关信息和评比相关成果出现明显失误的减10分。

五.相关说明

1.提交虚假数据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全校通报。

2.集体奖按参评指标累计总分的多少排列顺序,同等条件下已发表或已评定的高级别科研成果多者优先评奖。

 

附件6:

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研究生科研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确认:

姓    名

 

指导教师

 

照片

培养单位

 

专业方向

 

所在年级

 

学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学年度学术科研成果统计

成果名称

成果出处

级别

成果评分

 

 

 

 

 

 

 

 

 

 

 

 

 

 

 

 

 

 

 

 

 

 

 

 

 

 

 

 

 

 

 

 

 

 

 

 

 

 

 

 

 

 

 

 

 

 

 

 

说明:

成果与级别请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单项科研成果评分细则》填写,先填写第一作者成果,后填其他成果,可添页。成果评分由培养单位初评,组委会审定。

 

 

附件7:

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

校级学术论坛研究生学术报告人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培养单位盖章确认:

姓    名

  

指导教师

 

照片

培养单位

 

专业方向

 

所在年级

 

学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告主题

 

拟作学术报告主要内容及其创新之处

 

 

 

 

 

 

 

 

 

 

 

 

培养单位所推选的点评专家对论文的签名评语

 

 

 

 

 

 

点评专家姓名:       职务或职称:         联系方式:

 

 

附件8:

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集体奖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盖章确认:

培养单位

 

分管领导

 

研究生辅导员

 

1、2、3年级脱产在读研究生总人数

 

2、3年级脱产在读研究生数

 

一年级脱产在读研究生人数

 

综合评价指标

 

数量

初评分

评审结果

科研成果

已发表科研成果总数

 

 

 

参加年会交流论文数

 

 

 

参与广度

 

参加学术论坛研究生总人数

 

 

 

硕士博

士点数与举办学术分论坛场数之比

 

 

 

宣传发动

召开工作部署等会议

 

 

 

宣传年会信息渠道数

 

 

 

媒体发稿总数

 

 

 

误差扣分

出明显误差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