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计算机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研工在线—四川师范大学]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5日
  查看:120
  来源: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鼓励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被我校录取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支持和激励广大研究生在校期间更好地完成各项学习和科研任务,依据《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153月修订)》,特设计算机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选对象)

奖励对象为非定向全日制本校在籍注册一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除外)。

第三条 (奖励标准和指标分配方案)

依据《四川师范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各级奖励按录取人数指标分配如下:

学 业 奖 学 金

一等10000元,共 名

计算机类  名

教育技术类  名

推免生  名

二等8000元,共  名

计算机类  名

教育技术类  名

三等6000元,共  名

计算机类  名

教育技术类  名

校长奖学金

学费8000元,共  名

计算机类  名

教育技术类  名

学术型  名

推免生  名

专业型  名

励志奖学金

一等5000元,共   名

计算机类  名

学术型  名

教育技术类  名

专业型  名

二等3000元,共  名

计算机类  名

教育技术类  名

第四条 (考评依据)

1、按专业分类评比,共分为计算机、教育技术和电子商务三类,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技术;教育技术类包括教育技术学和现代教育技术;电子商务类是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专业。

2、类型内名额分配考虑专业均衡和学科特点,适当向重点学科和急需照顾专业倾斜。

3、按照专业分类后的初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次分配奖项,优先投放推免、支教、第一志愿。各奖励级别指标分配顺序为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等、励志奖学金一等、励志奖学金二等。

4、推荐免试生:来自“985”、“211”高校、来自其他高校的本科专业成绩进入所在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本专业学生数超过150人的成绩排名需进入前三名)的、面试成绩优秀且非英语、艺体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英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专业八级、艺体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三级,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和校长奖学金。其他推荐免试生面试成绩合格者,以及支教研究生、硕师计划、辅导员计划的推免生,可获学业奖学金二等和励志奖学金一等。

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由同一研究生兼评获得,但是这两个项目可分别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项目兼评获得。除推免生、支教生外,原则上都不兼得。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研究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