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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的通知

校研字〔2013〕11号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的通       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促进学术交流,营造学术争鸣氛围,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时间

1.筹备时间:2013年6月—9月

主要进行学术年会活动策划、宣传发动、资料整理、信息统计、专题调研等各项准备工作。

2.举办时间:2013年9月10日—11月10日

二.主要内容

包括评选研究生“科研标兵”、举办专家讲座、导师培养经验交流会、研究生学术科研知识大赛、狮山博士论坛、龙湖硕士论坛、“龙湖群英会——研究生发展论坛”、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展等。

(一)统计学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评选“科研标兵”

1.参评条件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没有违纪记录,本年度没有补考科目,且学术成果显著的在读2011级、2012级硕士生和博士生都可以分别参评。

2.评价标准

(1)能坚持以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并且是申报参评学术成果的独立完成者或第一作者。

(2)学术论文须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所获结论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价值。

(3)基础研究成果必须在学术上有一定的新意,在理论上有一定的见解,能够提出一定的新观点、新概念或新方法,在探索专业理论与实践问题等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能够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4)应用研究成果必须针对社会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科学依据和方案,并被吸收采纳,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5)专业特色成果必须是得到专业领域公认评价体系认可的成果。

3.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9月10日前)

各培养单位统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我校2011级、2012级所有在籍研究生已发表或被认定科研成果,通过展板、网络等渠道公布宣传。按本单位2011级、2012级研究生总数2%(不足1人按1人计算)的比例分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择优推荐“科研标兵”候选人,于9月10日18:00前将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登记表、研究生集体科研成果统计表、“科研标兵”候选人推荐表(附后)纸质与电子文档及各类学术成果复印件等报本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组委会办公室。

(2)学校终评(9月11日至10月20日)

组委会对候选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审,从中分别评选出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科研标兵”,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二)举办导师培养经验交流座谈会(9月23日至10月22日)

请各培养单位推荐的研究生科研标兵候选人的导师参加学校举办的研究生导师培养经验交流座谈会,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培养经验交流座谈会。

(三)举行研究生学术科研知识大赛(10月26日—30日)

1.参赛内容:主要考察我校研究生对普遍应该了解的学术规范、学术期刊、重大科技新闻和科研课题申报等学术科研知识的了解情况。

2.举办方式:各培养单位委托权威专家制作相关领域可以普遍认同的学术科研常识竞赛题,按照不低于在籍在读2年级、3年级研究生总数30%比例从各专业抽签决定研究生参加培养单位举行的研究生学术科研知识竞赛,第一名报研究生院给予校级奖励,其余优胜者由培养单位奖励,参赛研究生比例不足的培养单位不能参评研究生学术科研集体奖。

(四)举办第十一届研究生学术论坛

1.举办方式

分“狮山博士论坛”和“龙湖硕士论坛”两个层次举行。

向全校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征集新创学术论文与其他科研成果,供全校研究生学习交流。同时各培养单位推选一名优秀研究生在研究生校级学术论坛作报告,其余的成果在院系级研究生学术论坛上作学术报告。研究生校级学术论坛由报告人所在各培养单位轮流承办,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研究生并欢迎其他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参与交流。有条件的学院,可以举办本院系研究生网上学术论坛,鼓励研究生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术交流。

除校级学术论坛举办时间外,各培养单位自定时间组织院系级研究生学术论坛。在校院两级论坛上作报告的学术成果分校、院两级评奖。

除本校研究生参加学术论坛外,本年度研究生学术年会邀请其他高校研究生代表参与我校研究生学术论坛交流,共同举办 “龙湖群英会——研究生发展论坛”,议题和由各高校研究生代表共同商定,争取协商办成可持续举办的轮流负责组织工作的常设论坛。

2.参与要求

(1)学术报告人必须在籍在读并能代表所在单位研究生学术水平。

(2)学术报告内容在没有负面道德影响和政治影响的前提下,可以不受限制,但必须是报告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尚未公开发表的学术科研成果,关键内容应该配合讲解进行PPT演示。

(3)每个研究生的学术报告时间为20分钟,然后用10分钟时间接受参与论坛交流的师生和来宾自由提问并现场答辩。

3.论坛日程

(1)10月22日18:00前,各学院通过自愿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确定等程序评选1名校级论坛学术报告人和若干院系分论坛学术报告人,并将校级论坛学术报告人报告内容(论文)、点评专家签名的报告人推荐表(附后)上报本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组委会办公室。

(2)10月23日至11月7日,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院系学术分论坛并承办一场校级论坛。各场校级论坛时间、地点由研究生学术论坛组委会根据各培养单位推出的学术报告内容统筹安排并另行通知。

(3)11月5日18:00以前,各培养单位上报学术年会集体奖申报表(附后)到本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组委会办公室。

(4)11月10日前,举行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和第十一届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闭幕式。

4.论坛点评与专家讲座

各培养单位分别推选或邀请专家对本单位所承担的校级论坛学术报告和答辩作点评,并结合专题讲座从学术规范、治学经验谈、科研发展方向等角度对与会研究生进行治学指导。

(五)组编研究生学术专辑

各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学术年会分论坛优秀论文,组委会审稿后组编出版研究生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专辑,特别优秀的学术论文经专家审核推荐在正刊上发表。

三.奖励办法

本届研究生学术年会设如下奖项:

1.个体奖

(1)“科研标兵”每人奖励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学校为研究生科研标兵的导师颁发证书并给予500元人民币的奖励,培养单位为院系级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获得者的导师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2)研究生学术科研知识竞赛专业第一名每人奖励500元人民币,并颁发获奖证书。

“科研标兵”分为两类:主要参评我校研究生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和主要交流参评我校研究生尚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两种奖励原则上不能由同一个研究生同时兼得。

2.集体奖

组委会综合考评各培养单位统计、评比、宣传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规模与质量,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数量、组织研究生参加年会系列活动情况,评出研究生学术科研集体奖:

一等奖一名,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三名,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奖金800元人民币。

优秀奖六名,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奖金600元人民币。

四.年会组织

年会组委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培养单位领导、专家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年会相关工作指导、成果评审、组织协调和考核评比,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干部负责年会的组织服务工作,研究生评议委员会参与评奖工作,研究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参与组织工作和评奖事项的公开、公正、公平监督。年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于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

咨询电话: 84760864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2.四川师范大学   学院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登记表

3.四川师范大学   学院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集体科研成果统计表

4.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单项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5.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集体奖评分细则

6.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研究生“科研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7.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校级学术论坛研究生学术报告人推荐表

8.四川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年会集体奖申报表

 

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学术年会  2013年 通知                                                         

  抄送:校领导。                                                        

  四川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